案例分析
“买房时销售说得天花乱坠,说一楼送40平米花园,以后种花养草多惬意。结果交房时花园变成了公共绿化带,谁都能走,这不就是骗人吗?”赵先生气愤不已。
赠送面积,是开发商常用的营销手段。一楼送花园、顶楼送露台、送地下室、送入户花园……听着诱人,交房时这些赠送往往打了折扣甚至根本不存在。从法律角度看,所谓的“赠送面积”并不是开发商大发慈悲送你一块地方,而是把这部分面积的成本早已计入了房价之中。
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的规定,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和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如果内容具体确定并且对购房者的购买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如果开发商承诺赠送的面积在交房时没有兑现,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口头承诺的举证往往比较困难。所以签合同时,开发商承诺赠送面积,务必要求将赠送范围、面积大小、使用权限等内容白纸黑字写进补充协议,同时保留好楼书、户型图、沙盘照片等宣传资料作为证据。
开发商承诺不兑现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承诺的小区配套学校没建、承诺的绿化率缩水等。遇到这类情况,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住建部门投诉,也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如遇赠送面积或开发商承诺不兑现问题,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重庆房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