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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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租约到期了租客不搬走还换了门锁——房东怎么办?

2026-07-31

合同到期了,通知租客不再续租,结果对方不但不搬,还擅自把门锁换了,你去都进不去。这种情况对房东来说,真是又气又无奈。有些人可能一时冲动想直接撬锁进去,但这样很可能从有理变成没理——房东擅自进入租客占用的房屋,反而可能被租客报警说你“非法侵入”。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租客拒绝返还,就构成了无权占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也就是说,房东有权要求租客腾房返还房屋。

但要注意,民法典不鼓励“自助救济”——你不能自己动手把租客的东西扔出去。正确的做法是走法律程序:第一,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租客返还房屋并支付占用期间的租金损失;第二,胜诉之后如果租客仍然不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腾退;第三,对于租客擅自换锁的行为,可以同时主张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整个流程下来确实耗时耗力,所以在签租赁合同时就应当做好风险防控: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后拒不腾房的违约金标准;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这在诉讼中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就书面通知租客到期腾房,保留送达凭证。如果纠纷已经发生,建议及时委托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合法维权。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举案例仅为普法说明之用,不代表真实发生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