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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装修了房子,退租时装修费谁出?
发布时间:2026-07-26

小杨租了个毛坯商铺开奶茶店,自己掏了八万块装修一新,地板、墙纸、吊顶全换了。三年租期满了,房东说不续租了,还要求小杨“恢复原状”。小杨傻眼了——装修花了这么多钱,不续租就算了,还要拆掉?

这个问题,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讲得很清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租赁合同终止时,对于已经形成附合的部分,如果出租人不同意利用,原则上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当在受益范围内给予承租人适当补偿。

说的是什么意思呢?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可拆除的装修——比如空调、货架这些能搬走的,租客可以自己拆走,不用留给房东。另一种是“附合”的装修——比如铺的地砖、刷的墙面、做的吊顶,拆了就毁了,没法带走。

对于附合装修部分,法律的态度是:如果房东愿意接着用,就应该给租客适当补偿;如果房东不愿意用,租客就要拆除恢复原状。注意,这个前提是“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如果当初没经过房东同意就擅自装修改造,那不但讨不回装修费,还可能构成违约。

另外提醒一点: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退租时装修无偿归房东所有”,这种约定一般是有效的。所以签租约的时候,打算投入装修的租客建议把装修补偿条款写进合同,否则将来到法院主张补偿会面临较大困难。

做生意装修投入不小,签约前多留心合同条款,别等退租时才发现“钱花了、不留痕”。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如有房屋租赁与装修补偿等法律问题,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情况的个性化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