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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抵押中还能卖吗?民法典带来了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6-07-26

吕先生名下有一套按揭房,贷款还没还清,但想换大房子。以前的规定是:带抵押的房子应当先还清贷款、注销抵押,才能办理过户。可吕先生一时拿不出几十万来提前还贷,买家也不放心先付钱。这事卡住了。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给这个问题带来了重大变化: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也就是说,抵押中的房子原则上可以带抵押转让了,不需要先还清贷款才能卖。这和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的规定相比,是一个根本性转变。

但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细节要了解:

第一,按揭贷款合同里往往有“未经银行同意不得转让”的约定,这种情况下还是要先征得银行同意。不过新法背景下,银行一般不会无故拒绝。第二,买方可以选择“带抵押过户”——房子过户后原抵押继续有效,由买方接着还贷;或者买方支付房款后卖方用这笔钱还清贷款解除抵押。第三,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带抵押过户的办理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登记部门。

另外提示一点: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虽然放开了抵押物转让,但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人隐瞒抵押事实将房产卖给不知情的买方,买方可以主张撤销合同或者要求赔偿。

买房卖房是大事,涉及抵押的更要多留个心眼。签约前拉一份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房子有没有抵押、有没有查封,一查便知。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如有抵押房产转让等法律问题,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情况的个性化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