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了对方只有交强险,超出部分的赔偿怎么办?
郑先生骑电动车正常行驶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住院治疗花了8万多,现在还落下了腿部残疾。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但问题来了:对方只买了交强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对方说没钱,怎么办?
交强险是每辆车都必须买的法定保险,但它的赔偿限额是有限的。按照目前的标准,交强险在有责情况下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郑先生8万多的医疗费,交强险最多赔1.8万,剩下的6万多就得找责任人自己掏了。
如果责任人名下没有赔偿能力怎么办?有几个途径可以考虑:第一,查一下肇事车辆有没有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如果有的话,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可以由商业险赔付;第二,如果对方确实暂时无力赔偿,可以在取得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查他名下的房产、存款、车辆、工资等财产;第三,如果郑先生自己车上有人身意外险,也可以启动自己的保险理赔。
还有一个重要细节: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都应当计算在总损失中。郑先生的腿部残疾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主张相应的残疾赔偿金,金额往往不低。
给骑车的、开车的朋友提个醒:商业险该买就买,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万一自己闯祸了能赔得起。也给骑车的人一个建议:自己的人身意外险别省,关键时候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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