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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整栋楼赔?
发布时间:2026-07-28

"砰!"一声巨响,花盆从天而降砸坏了你家车的挡风玻璃。你抬头看去,三十层的住宅楼,无数扇窗户,根本不知道是谁扔的。这哑巴亏难道只能自己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给出了答案: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这里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通常是指事发时可能抛物范围内的全体住户。也就是说,如果查不出是谁扔的,整栋楼相关住户都可能需要分摊赔偿。有住户说"我在上班跟我没关系"——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当时不在家,是可以免责的。

值得关注的是,法律同时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物业没有安装监控、没有设置警示标识、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此外,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有义务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也就是说,"找不到人"不是最终答案,追查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

高空抛物不仅涉及民事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面临刑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这提醒我们每一个人:管好窗台上的花盆,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自己的保护。下次推窗之前,不妨多看一眼。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普法宣传目的撰写,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文中案例均系虚构,仅为普法所需。如遇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