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的时候,售楼员指着沙盘热情地说:“一楼送一个50平米的大花园,以后您可以在里面种菜养花、放个秋千。”等到交房拿钥匙那天,你发现所谓的“私家花园”实际上是小区公共绿地,不仅没有围墙,物业还告诉你公共绿地归全体业主共有,不能圈占。那种被忽悠的滋味,比吃了苍蝇还难受。
如果开发商只是在口头上承诺“送花园”,没有写进合同,也没有在房产证附图上体现为专有部分,那这个口头承诺在法律上就很难得到支持。因为不动产权利以登记为准,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擅自将其“赠送”给某个业主单独使用。
购房者在遇到这类情况时应当:仔细查看购房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看有没有关于花园使用权的明确约定;查看规划图纸,确认所谓的“花园”在规划上到底是专有部分还是公共绿地;如果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有录音、微信记录或者宣传资料作为证据,可以作为开发商虚假宣传的依据;不要擅自圈占公共绿地搭建围墙。买房是人生大事,签约前要把每一项承诺落到纸面上。遇到开发商虚假承诺的问题,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举案例仅为普法说明之用,不代表真实发生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