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詹的公司里,一名股东与大家闹了矛盾,竟把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拿走藏了起来,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对外签约和办理业务。大家急得团团转。
《民法典》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独立享有财产权利。《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等属于公司财产,任何股东不得擅自占有,否则构成侵权。
公司的证照公章依法属于公司所有,股东个人无权私自占有。该股东霸占证照公章,妨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有权要求其返还,拒不返还的,公司可以依法起诉,请求返还原物。
建议公司及时通过决议明确授权代表主张权利,收集证照公章被占有的证据,先书面催告返还,协商不成的以公司名义依法起诉,请求返还证照公章并赔偿损失。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证照返还,股东纠纷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