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裴是公司股东,因欠别人钱被起诉,法院查封了他名下的股权。此时有买家愿意受让股权,老裴想通过转让变现还债,却不知道被查封的股权还能不能转让。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未经法院准许,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相关司法解释对查封财产处分亦有相应规范。
被法院查封的股权,未经法院准许,依法不得擅自转让。若老裴擅自处分,转让行为可能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还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变现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进行。
建议老裴与申请执行人和法院沟通,在法院主持下依法处置查封股权以清偿债务,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解除查封,切勿私下擅自转让,避免引发更大法律风险。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股权查封,债务处置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