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许借给一家公司一笔钱,还没要回来,这家公司却匆匆办理了注销登记,人去楼空。老许拿着判决书却不知道找谁执行,心里凉了半截。
《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董事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属于逃避债务的常见手段。老许作为债权人,依法可以要求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董事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会因公司注销而丧失权利。
建议老许收集公司注销登记信息和股东身份,调取工商档案,依法起诉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董事,主张其对未清偿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注销,债权人维权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