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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到底听谁的
发布时间:2026-10-27

老唐和几个朋友合资开公司,签了股东协议,约定按出资比例分红。可后来制定的公司章程却写成了平均分配。如今分红起了争执,老唐拿着协议,对方拿着章程,各执一词。

《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法》对股东协议和章程的关系有相应规范。

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对外关系通常以登记的公司章程为准,对内关系则需结合双方真实意思综合认定,不能简单认定哪个文件一律优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建议老唐梳理股东协议和章程的签订时间,内容差异及实际履行情况,先与其他股东协商,明确以哪个约定为准,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必要时咨询律师评估文件效力。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冲突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