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任持有公司小部分股权,公司这些年明明盈利,却一直不分红,钱都被大股东通过各种方式转走了。老任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想通过法律途径要个说法。
《公司法》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定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长期盈利却不分红,侵害了小股东的利润分配权。老任若符合法定条件,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退出,也可以依法主张利润分配,前提是能够证明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
建议老任收集公司财务报表,分红决议和盈利证据,先通过股东知情权查阅账目,再与公司及大股东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主张分红或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不分红,小股东维权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