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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原公司的债务谁来承担
发布时间:2026-10-28

老朱的公司被另一家公司吸收合并了,合并后没多久,老朱就收到催款函,说合并前欠的货款要找他现在的公司还。老朱一头雾水,这旧账怎么算到自己头上了。

《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民法典》对法人合并的权利义务承继有相应规范。

公司合并后,原公司的债务依法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承继。老朱现在的公司承继了原公司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合并后的公司主张,不能以合并为由赖账不还。

建议老朱厘清债务是否属于合并前原公司的债务,收集合并协议和工商变更信息,先与债权人核对债务,协商还款,必要时咨询律师评估承继范围和应对方案。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合并,债务承继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