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定金和违约金,能同时要求吗
发布时间:2026-10-29

老丁签了一份买卖合同,收了对方五万定金,结果对方反悔不买了。合同里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老丁琢磨:这两样能不能一起要?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不能同时主张。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老丁遇到的情况,依法只能二选一,要么主张定金罚则,要么主张违约金,不能两头都要。他可以算一算哪个对自己更有利,选择其中一项来主张,同时保留主张实际损失的权利。

建议老丁先梳理合同约定和自己的实际损失,比较定金和违约金的数额,选择更有利的一项主张。如果损失明显超过定金,还可以补充主张超出部分的损失赔偿。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定金,违约金等合同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文中所涉案例仅为普法需要,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