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钱看中一套二手房,签了合同还办了网签,首付款也打过去了。谁知房价一涨,卖家反悔不卖了,还嚷嚷着要解除合同。老钱气得不行,这房子到底还能不能买成?
《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网签后,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卖方单方面反悔并不能当然解除合同。
老钱遇到的情况,卖方反悔属于违约。老钱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如果卖方拒绝,老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并协助过户。
建议老钱保留购房合同,网签记录和付款凭证,先与卖方沟通,明确要求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及时向法院起诉,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房子被转卖。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二手房买卖,房产过户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