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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违反竞业限制,公司能索赔吗
发布时间:2026-10-31

老伍公司的高管离职后,转头去了竞争对手那里,还带走了公司的客户名单和核心技术。老伍公司的业务受到不小冲击,他想追究这名高管的责任,讨个说法。

《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该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老伍公司的高管离职后从事同类业务,如果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公司依法可以主张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就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带走客户名单和核心技术,还可能涉及侵犯商业秘密。

老伍公司应当收集高管违反竞业限制和泄露商业秘密的证据,必要时通过诉讼追究其责任。同时要审查劳动合同和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明确公司可以主张的权利范围。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高管竞业限制,商业秘密纠纷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